各區(qū)縣(行業(yè))作協、民族宗教委、各位作家:
根據中國作家協會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的通知,第十二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駿馬獎”評選征集工作已啟動。市作家協會、市民宗委特向全市作家征集參評作品和譯者,遴選后向評獎辦公室推薦參評,F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第十二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駿馬獎”設長篇小說獎、中短篇小說獎(含小小說)、報告文學獎(含紀實文學、傳記文學)、詩歌獎(含散文詩)、散文獎(含雜文)、翻譯獎。其中,長篇小說獎、中短篇小說獎、報告文學獎、詩歌獎和散文獎為作品獎,翻譯獎為個人成就獎。
二、申報條件
1、第十二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駿馬獎”參評作品須為少數民族作者用漢文或少數民族文字創(chuàng)作、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在中國大陸地區(qū)首次成書出版、符合評選體例要求的作品。須具有圖書在版編目(CIP)數據,出版時間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
2、作品均以成書形式參評。結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內創(chuàng)作的作品須占全書字數的三分之一以上,若書中未予標識,須由作者提供相應的書面說明并由推薦單位出具證明。不接受多人合集、個人多體裁合集參評。多卷本作品應以全書參評。少數民族文字作品有漢文譯本的須同時提供漢文譯本。
3、評選年限內出版中國當代文學的漢文或少數民族文字翻譯作品的譯者,不限民族,均可參加翻譯獎的評選。
三、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
四、報送辦法
1、符合條件的參評者認真填寫推薦表(推薦表可在中國作家網或重慶作家網下載)。翻譯獎參評譯者,須附個人簡歷、文學翻譯成就簡介、翻譯作品目錄。市作協接到參評材料后,將按要求進行遴選,推薦參評作品和譯者報送評獎辦公室。
2、參評作品每部須寄送樣書10冊,少數民族文字作品如有漢文譯本的同時寄送漢文譯本2冊。翻譯獎參評者須寄送評選年限內出版的譯本和原文樣書各5冊。推薦表10份。上述材料均應同時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電子文本。參評者身份證復印件1份。請快遞,勿用包裹。參評材料電子版請發(fā)到指定郵箱。
第十二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駿馬獎”推薦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作家協會創(chuàng)作研究部。
聯系地址:重慶市渝中區(qū)人民路252號市作協創(chuàng)研部1116室
郵 編:400015
電子郵箱:cqwyzp@163.com
聯系人:陳梅 金鑫
聯系電話:63896310 63898752
重慶市作家協會 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20年3月24日
附件:1.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駿馬獎評獎條例(2020年2月25日修訂)
附件:2.第十二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駿馬獎參評作品推薦表.docx
附件:3.第十二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創(chuàng)作駿馬獎參評譯者推薦表.docx
渝公網安備:500103020027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