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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第八屆重慶文學獎(含少數民族文學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來  源:重慶作家網      作  者:本站    日  期:2019年9月25日      

為了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重要論述,鼓勵重慶作家創(chuàng)作優(yōu)秀文學作品、翻譯優(yōu)秀外國文學作品,推動重慶文學事業(yè)的繁榮發(fā)展,現經重慶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同意,決定即日起開展第八屆重慶文學獎(含少數民族文學獎)征集評選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重要論述,特別是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chuàng)作導向,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堅持導向性、權威性、公正性,注重鼓勵關注現實生活、體現時代精神的創(chuàng)作,堅持少而精、寧缺毋濫的原則,評選出思想性、藝術性俱佳的優(yōu)秀作品。

二、獎項類別和設置

第八屆重慶文學獎分兩個類別,即重慶文學獎和重慶少數民族文學獎。

1. 重慶文學獎設置9個門類的獎項:長篇小說獎、中篇小說獎、短篇小說獎、報告文學獎、詩歌獎、散文雜文獎、文學理論評論獎、文學翻譯獎、兒童文學獎。每個門類獲獎作品不超過1件,可以空缺。

2. 重慶少數民族文學獎評選體裁包括:長篇小說、中短篇小說、報告文學、詩歌、散文、理論評論和兒童文學等。獲獎作品不超過3件,可以空缺。

三、評獎范圍

1. 凡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重慶籍作者在中國大陸地區(qū)首次公開出版或發(fā)表的符合評選體裁、門類要求的文學作品,均可參評重慶文學獎;重慶籍少數民族作者可參評重慶少數民族文學獎。

2. 參加重慶文學獎(含少數民族文學獎)評選的作品,須于評選年限內由中國大陸地區(qū)經國家批準的報紙、期刊、出版社首次發(fā)表或出版,符合評選體裁、門類要求。單篇作品以首次發(fā)表的時間為準,書籍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

3. 結集作品,出版前四年內創(chuàng)作的內容須占全書字數三分之一以上,若書中未予明確標識,須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寫作或首次發(fā)表的日期。不接受多人合集、個人多體裁合集、合譯與重譯作品參評。

4. 長篇小說指版面字數13萬字以上的小說,中篇小說指版面字數在2.5萬字以上、13萬字以下的小說,短篇小說指版面字數在2.5萬字以下的小說。

四、評選標準

重慶文學獎(含少數民族文學獎)評選堅持思想性、藝術性相統(tǒng)一的原則。獲獎作品應有利于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有利于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有利于促進中華各民族的大團結。對反映人民群眾主體地位和新時代現實生活,塑造時代新人形象,表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優(yōu)秀作品,予以重點關注。注重作品的藝術品質,兼顧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化。

五、申報及評選程序

(一)申報時間

從發(fā)文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報材料

各區(qū)縣作協、行業(yè)作協、民族宗教委(辦、局)組織推薦評獎篇目。符合參評條件的作者可向上述單位申報,并征求當地黨委宣傳部門意見;也可自行向評獎辦公室申報。每位作者參評作品限報1件。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重慶文學獎(含少數民族文學獎)參評作品申報表》(重慶作家網下載網址:http://he-jia.cn)一式10份、作品原件或復印件10份(交復印件須附原件1份,翻譯作品除提交10份譯文外還須附原文1份)、作者身份證復印件1份。同時提供申報表和作品的電子文本。有關材料和樣書請快遞寄至第八屆重慶文學獎(含少數民族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勿用包裹。

(三)組織領導和評選程序

重慶市作協組織成立第八屆重慶文學獎評獎委員會,由重慶市作協主要領導擔任評獎委員會主任,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負責重慶文學獎的組織領導工作。重慶市作協、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聯合成立重慶少數文學獎評獎委員會,各主辦單位主要領導擔任評獎委員會主任,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負責重慶少數文學獎的組織領導工作。重慶文學獎(含少數民族文學獎)評獎委員會下設評獎辦公室,評獎辦公室設在市作協創(chuàng)作研究部,承擔事務性工作。

1. 初評。評獎辦公室將聘請重慶文學界有影響的作家、評論家、編輯家和文學組織工作者擔任評委。評委在閱讀、討論的基礎上,推薦終評備選篇目。為避免遺珠之憾,如確有優(yōu)秀作品未推薦出來的,經由3名以上評委聯名提議,半數以上評委通過,亦可在推薦的備選篇目外,增添備選篇目。

2. 終評。評委在認真閱讀全部備選篇目的基礎上,充分協商與討論,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獲獎作品。作品須獲得不少于評委總數的2/3的票數,方可入選。

3.揭曉和頒獎。評選結果由評獎辦公室統(tǒng)一發(fā)布且公示5個工作日。重慶市作協、重慶市民宗委舉行頒獎大會,向獲獎者頒發(fā)證書和獎金。

六、評獎紀律

1. 為確保評獎的權威性和公正性,重慶文學獎(含少數民族文學獎)堅持評獎標準,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2. 嚴禁行賄受賄等違紀違法行為和人情請托等不正之風。評獎委員會成員、評獎辦公室工作人員,不得有任何可能影響評選結果的不正當行為。如有違反,有關人員的工作資格和有關參評者的參評資格均予取消,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3. 實行回避制度。評獎委員會成員及評獎辦公室工作人員,若有作品參評,或與參評作家作品有較為密切的關系(如系作品的責任編輯、參評作者的親屬等),應主動回避,或相關人士退出評委會,或作品退出評審。

七、其他事項

1. 重慶市民族宗教委員會全程參與重慶少數民族文學獎的評選工作,包括作品征集、評選、頒獎等全過程。各區(qū)縣作協要會同民族宗教委(局、辦)做好少數民族文學作品的審核推薦工作。

2. 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重慶市作家協會創(chuàng)作研究部

收件地址:重慶市渝中區(qū)人民路252號市作協創(chuàng)研部1116室

郵    編:400015

聯 系 人:陳梅、金鑫

聯系電話:63896310、63898773    

電子信箱:cqwyzp@163.com

聯系單位: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文化宣傳處

地址:重慶市北部新區(qū)星光大道92號市民宗委

郵政編碼:401121

聯 系 人:譚偉

聯系電話:61212258


附件:重慶文學獎(含少數民族文學獎)參評作品申報表.doc


                                       重慶市作家協會    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19年9月25日